子公司5820萬被挪用報警終獲立案偵查,新寧物流并購入坑市值縮水百億股民或可報名索賠
來源:華夏時報
發布時間:2021-06-02 13:09:07
吳立駿
新寧物流(300013)半年前曝出的全資子公司廣州億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下稱“億程信息”)數千萬元資金被挪用事件有了新進展。今年6月1日盤后,新寧物流公告,近日億程信息收到廣州市公安局《立案告知書》,認定億程信息被挪用資金一案有犯罪事實發生需要刑事追責,現依法予以立案偵查。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資深股票索賠律師表示,現有事態顯示新寧物流或已涉嫌信息披露違反相關法規,符合一定條件的該股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jiti515報名準備依法索賠。
2020年10月、11月,新寧物流先后自曝公司可能存在資金占用、違規擔保情形。具體情況是,億程信息于2020年7月分別與惠州運富商貿、深圳銘華供應鏈簽訂采購合同并支付預付款5820萬元,合同生效后未收到上述供應商提供的采購貨品,也未終止相應合同并收回預付款款項。上市公司疑似存在5820萬元資金被億程信息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情況。
此外,億程交通還存在兩起涉訟違規擔保事項,最高擔保余額7572萬元,被擔保方借款人為曾卓(曾任新寧物流副董事長、董事,億程信息原法定代表人、時任董事長、業績承諾人,北京星光中弘法人)、譚平江(新寧物流原董事、副總經理,后被免職)等。新寧物流公告顯示,曾卓存在未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同意的情況下,以億程信息名義出具《擔保函》的個人越權代理行為。截至今年4月年報報出日,上述違規擔保事項已經協商解除,相關擔保責任均已化解。
值得一提的是,對上市公司就疑似資金被占用事項的報案,去年警方曾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事實上,億程信息卷入刑事已非首次。新寧物流2020年報顯示,2017年2月,億程信息下屬控股子公司北京星光中弘的員工韋偉,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億程信息資金6799.30萬元,被廣州警方立案偵查。截至2020年末,韋偉尚未歸還的款項加上其經手的銷售未回款共計3081.95萬元。因億程信息主管吳宏等人此前已向億程信息交納了2400萬元保證金,承諾億程信息無法追回損失的由其賠償損失,億程信息對該事項計提壞賬準備681.95萬元。
據公開資料,新寧物流2009年10月在深交所上市,前身為成立于1997年2月24日的昆山新寧公共保稅倉儲有限公司。公司主營倉儲及倉儲增值服務,代理報關、報檢、運輸服務,商品貿易,新能源汽車租賃服務,車輛衛星定位服務,車輛衛星定位配套硬件銷售。截至2021年3月末,該公司有股東24027戶,第一大股東宿遷京東振越持股比例10.00%,第二大股東曾卓持股8.13%。公司稱至今年4月末年報報出日,公司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新寧物流并購入坑得從五、六年前說起。2015年9月,新寧物流以7.2億元對價收購億程信息100%股權,后者主營車輛衛星定位運營服務并提供配套軟硬件,收購時形成新寧物流商譽賬面原值約4.91億元。
事后看來,這次并購可謂引火燒身。2015年、2016年、2017年,億程信息業績承諾完成率分別只有34.41%、60.19%、80.86%。2019年,億程信息報虧1.63億元。2020年度,新寧物流對其商譽殘值8585.39萬元全額計提了商譽減值準備,至此收購時形成的近5億元商譽已累計計提凈盡凈值歸零。
這還不算,由于上述資金占用、違規擔保事項形成了保留意見的基礎,新寧物流2020年報被審計機構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上會會計師事務所表示,報告期末新寧物流可能存在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其他應收款”賬面余額、“壞賬準備”余額均為5820萬元。因未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無法判斷上述其他應收款的可回收性和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的合理性;對新寧物流對外擔保事項,同樣未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因而無法判斷該事項的完整性以及其對財報可能產生的影響。
財報顯示,新寧物流2020年度實現營收80671.40萬元,歸母凈利潤-61245.47萬元,較2019年5.82億元的虧損額又有擴大。公司解釋本期凈利潤虧損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計提資產減值損失、信用減值損失、遞延所得稅費用所致。2021年一季度,公司營業總收入18891.8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5.72%;凈利潤虧損681.10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5.84%。
今年5月13日,上交所對新寧物流下達涉及10項問題的年報問詢函,其中指出,報告期末公司按單項、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余額分別為28177.94 萬元、13298.13 萬元,分別較期初上升263.25%、48.62%,其中對18571.91萬元應收賬款壞賬計提比例為63.85%,要求說明前期未計提壞賬準備的原因及合理性。
針對報告期內公司對收購億程交通形成的商譽余額全額計提了減值準備等事項,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報備億程交通最近三年又一期財務報表。新寧物流表示,為確保信披真實準確完整,經申請將回函最后期限由5月26日延至6月2日。
需要提醒的是,因新寧物流披露的2015年度業績預告、業績快報與年度報告相比,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存在重大差異(分別為757-950萬元、769.32萬元及-10974.57萬元)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深交所曾于2016年12月對新寧物流及曾卓、譚平江、吳宏等人給予通報批評。
2020年9月末,新寧物流股東總數為28276戶。根據證券法及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責任糾紛相關司法解釋,律師提示,凡在2020年10月29日閉市后當日仍持有新寧物流而有浮虧的投資者,可在“追尋勝訴網”或微信jiti515發送姓名電話、股票名稱、數量提交獲賠報名申請,后續視監管動向或可發起民事索賠訴訟。
今年6月1日,新寧物流收報5.17元/股,股價盤桓于近七年來的底部區域,最新市值23.09億元,不及2015年6月歷史峰值140多億元的六分之一。
(本文由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供稿,不代表華夏時報立場。吳立駿律師,熟悉證券領域索賠,證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和準則。從事投資者維權索賠工作10多年)
吳立駿律師團隊報名聯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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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徐蕓茜 主編: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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