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七年年報造假,中信國安將面臨大批股民索賠
來源:華夏時報
發布時間:2021-06-02 21:56:01
劉鵬
2021年6月2日,中信國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信國安”“公司”)發布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一石激起千層浪。中信國安連續七年年報造假,屬于典型長期系統造假案例,嚴重違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規,因中信國安信批違法違規而受有損失的投資者,可正式開始訴訟索賠。
一、連續七年年報造假,中信國安被頂格處罰
中信國安于2020年5月1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2021年3月3日,中信國安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1年6月2日,公司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認定中信國安涉嫌存在如下違法事實:披露的《2009年年度報告》《2010年年度報告》《2011年年度報告》《2012年年度報告》《2013年年度報告》《2014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披露的《2015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
中信國安子公司青海中信國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采用預售方式完成業績,按照10%價格讓利和同期商業貸款利率支付客戶預付款利息。青海中信國安收到客戶預售款后,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票據),貸記預收賬款,同時虛構貨物的銷售合同、出庫單等資料虛增收入,在賬面借記應收賬款,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月底將預收賬款和應收賬款進行對沖核銷。在青海中信國安納入中信國安合并報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間,累計虛增營業收入5.06億元,累計少計財務費用5.06億元,累計虛增利潤總額10.12億元。
青海中信國安與中農集團、邦力達等10家客戶簽訂保利、計息預售氯化鉀合同,因賬面虛增收入、少計財務費用,造成2015年1月至6月虛增凈利潤6832萬元,導致2015 年中信國安賬面投資收益多計3347萬元,占當年中信國安投資收益的6.24%,利潤總額的8.56%。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及6名責任人員提出了申辯意見,但除了時任董事兼總經理孫璐的申辯意見被部分采納外,其余的都被證監會決定不予采納。最終證監會決定,一、對中信國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二、對孫亞雷、李宏燦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三、對孫璐給予警告,并處以25萬元罰款;四、對吳毅群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五、對李士林、羅寧、晏鳳霞、李向禹、嚴浩宇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于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期間買入,并于2020年5月18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發送姓名、股票名稱、電話到郵箱suopeibao@126.com,或通過公眾號股民索賠寶參與訴訟索賠咨詢及預登記。律師指出,中信國安案呈現出造假周期長,涉案金額大等財務造假案件典型特征,自2009-2014年連續六年造假虛增營業收入、少計財務費用、虛增利潤總額逾10億,主觀惡性明顯。
二、業績虧損加劇,符合條件的股民及時參加索賠隊伍
根據中信國安發布的2020年年報及一季報顯示,公司2020年實現營業總收入23.6億,同比下降32.6%,降幅較去年同期擴大;歸母凈利潤虧損26.3億,上年同期為648.8萬元,未能維持盈利狀態。2021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6億,同比下降11.9%;歸母凈利潤虧損4453.6萬,同比下降14789.2%。鑒于中信國安業績虧損加劇,受損投資者可及時通過公眾號股民索賠寶報名參加訴訟索賠。
綜合中信國安前幾年的營業收入,凈利潤,公司的盈利能力,運營能力整體還是不錯,但自2019年以來公司盈利狀況下滑較為嚴重。截止去年立案調查日,中信國安公司合并普通賬戶和融資融券信用賬戶約21萬戶,股價也迅速跌破3元/股。今年以來,中信國安股價維持在2元/股左右。
(本文由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主任劉鵬律師供稿,不代表華夏時報立場。劉鵬律師,從業經驗14年,主要執業領域為金融商事領域,擅長辦理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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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徐蕓茜 主編: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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