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精達隱瞞涉控制權轉讓重大事項,證券虛假陳述案已開庭,公司業績佳股民索賠有保障
來源:華夏時報
發布時間:2021-07-19 21:27:42
劉鵬
2021年4月27日,寧波精達發布《關于公司2020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的公告》,擬以實施2020年度分紅派息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4.50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5股,每10股派送紅股2.5股,并已于6月2日實行完畢。
一、涉控制權變更的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多份公告也均未提及
寧波精達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編號:甬證調查字2019067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2020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寧波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甬證監告字[2020]8號)。
2020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寧波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5號),寧波監管局查明2016年9月25日至2017年12月24日,寧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寧波廣達投資有限公司、寧波精微投資有限公司、鄭良才、鄭功、徐儉芬與廣州億合投資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股份轉讓協議書等協議,約定將鄭良才、鄭功通過成形控股間接持有的共計2,646萬股寧波精達股份(占寧波精達總股本的33.08%)以及廣達投資、精微投資、鄭良才、鄭功、徐儉芬直接持有的共計2,195萬股寧波精達股份(占寧波精達總股本的27.44%)在限售期滿后全部轉讓給廣州億合,廣州億合已支付鄭良才等人股份轉讓部分定金及利息合計2.2億元。
上述協議的簽訂,涉及寧波精達控制權轉讓,但公司未及時予以披露,也未在其披露的《關于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關于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的進展公告》等公告中披露上述協議相關事項,直至2019年8月21日才在《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的公告》中首次披露上述協議。公司的上述行為已違反《證券法》的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寧波監管局對寧波精達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并對多名責任人員給予了警告與罰款的處罰。
中國證監會已下發對寧波精達(603088)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投資者于2016年9月27日至2019年8月20日期間買入,并在2019年8月21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發送姓名、股票名稱、電話發送郵件到 suopeibao@126.com,或關注“股民索賠寶”公眾號參與索賠。
二、虛假陳述案已開庭,三日一價無異議,但仍有二項爭議焦點
寧波精達于2019年8月5日收到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通知書(2019)浙02財執保267號(下稱“通知書”),廣州億合投資有限公司申請凍結成形控股持有的公司14,300,000 股及孳息,凍結股東鄭良才持有公司的9,016,000股及孳息,凍結股東鄭功持有公司的6,175,960股及孳息,上述財產凍結期限三年,為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被凍結公司股份29,491,960股,占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股份的31.08%,占公司總股本的18.81%。
公司收到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根據《應訴通知書》顯示,公司自2021年1月15日至本報告出具日,法院已受理3名原告起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截至2020年年度報告出具日,上述案件均未判決。公司預計未決訴訟很有可能導致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已將此涉訴事項確認為預計負債。
2021年4月6日,投資者訴寧波精達證券虛假陳述案件首次在寧波中院開庭審理。庭審中,原告代理律師主張本案實施日為2016年9月25日,揭露日為2019年8月21日,基準日為2020年1月20日,被告方并無異議。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有兩項:1、被告未披露控制權轉讓相關協議是否構成證券虛假陳述民事侵權行為;2、原告投資損失與被告未及時披露行為是否存在因果關系,若存在因果關系,原告投資損失應如何計算。被告代理律師主張揭露日后公司股價并沒有大幅下挫,案涉信披不及時不影響市場交易價格,不具有重大性,且原告的損失是實施日至揭露日期間公司股價下跌系屬于系統和非系統風險所致,與本次虛假陳述行為無關。
三、業績表現持續強勢,股民無需擔心公司賠償能力
寧波精達成形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15日,由鄭良才等共計11名自然人以貨幣資金出資設立,2011年1月15日公司股東會通過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的決議,公司公司主要業務為換熱器裝備和精密壓力機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603088)。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公司總股本為3.07億股(該股已實現A股全流通),總市值約22.10億,股東人數為8177戶,人均流通股數為2.68萬股,公司自2014年起每年年中都實施分紅方案,今年也已于6月2日完成。
2021年4月29日,寧波精達發布《2021年第一季度報告》顯示,當期實現營業總收入約1.19億元,同比增長28.92%;凈利潤約1929.81萬元,同比增長7.80%;基本每股收益0.09元,同比增長12.50%。2020年全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2,525.06萬元,同比增長12.63%;營業利潤為8,288.27萬元,同比增長10.49%;凈利潤為6,827.73萬元,同比增長7.07%;歸屬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6,735.28萬元,同比增長7.34%。報告期內,公司在空調換熱器裝備市場發展基本保持平穩,公司產品結構進一步優化,業績優良,賠付能力強,受損投資者可關注股民索賠寶公眾號參與索賠。
(本文由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主任劉鵬律師供稿,不代表華夏時報立場。劉鵬律師,從業經驗14年,主要執業領域為金融商事領域,擅長辦理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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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徐蕓茜 主編: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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