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新能源汽車監查結果 7家企業8個車型被點名
來源:華夏時報
發布時間:2021-09-29 16:57:49
華夏時報(www.svbart.com)記者 牛小歐 翟亞男 北京報道
近日,工信部公布了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監督檢查結果。結果顯示,包括南京金龍客車制造有限公司、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珠海廣通汽車有限公司等在內共7家企業的8個車型因“不符合生產一致性要求”被點名。
乘用車方面,有2家企業的2個車型產品不符合相應要求,涉及30分鐘最高車速、前排座椅安全帶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分別是南京金龍客車制造有限公司的NJL6420EV3 (即開沃創業者)純電動多用途乘用車,其30分鐘最高車速不符合“不低于100km/h”的要求。另一家是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的DFM7000G1F9BEV (即東風風神E70 ))純電動轎車,前排座椅安全帶生產企業名稱與備案參數不一致。
新能源客車方面,珠海廣通汽車、成都廣通汽車、南京金龍客車、丹東黃海汽車四家企業的4個車型產品不符合相應要求,涉及說明書、整備質量、座椅面料燃燒速度、整車銘牌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此外,新能源專用車領域,山東藍諾汽車、江蘇奧新兩企業,共2個車型產品不符合相應要求,涉及駕駛室兩側噴涂的字樣高度、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整備質量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工信部表示,對上述檢查中發現不符合生產一致性要求的車型,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依法依規處理。企業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督促企業盡快查明產品問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上一次通報新能源汽車監督結果是在2020年11月,工信部在組織對乘用車、客車、專用車3個類別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監督檢查中,北汽、廣汽乘用車、廣汽三菱、比亞迪、廣汽本田、吉利等合計9款新能源乘用車上榜。而此次公布的檢查結果,則已經縮小至2款新能源乘用車。2020年12月,工信部約談上述25家車企并作出處理決定。工信部表示,約談并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有關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分析問題原因,嚴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問題。同時,根據違規情節輕重,工信部對違規企業依法予以撤銷或暫停違規產品《公告》、暫停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等行政處理,并將違規信息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列入后續重點監管對象。
根據今年兩會期間發布的十四五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從 2021 年開始,我國經濟發展的主題將從 " 速度 " 變成 " 質量 "。這種變化也將貫穿于汽車行業未來的發展方向中。工信部在《中國汽車產業發展年報2021》指出,新能源汽車是重塑全球汽車產業格局的重要推動力,也是我國成為汽車工業強國的重要機遇。過去十余年,我國對新能源汽車給予了大量的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在經歷了大量騙補、質量管理混亂等一系列陣痛之后,產業發展已經邁上了正軌,正走入加速發展期的關鍵期。因此更要注重質量發展。
工信部黨組書記、部長肖亞慶指出,目前行業仍存在新能源汽車企業數量太大,處于小而散的狀況,新能源汽車從技術上、品質上,以及消費者的感受上仍存在很多問題。下一步要充分發揮市場作用,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做大做強,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在前期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基礎上,工信部將根據市場的需要,特別是用戶的體驗,進一步提高標準,進一步加強質量的監管,企業也要不斷提高制造水平,使我國的新能源汽車在原有基礎上再上檔次、再提高質量。
責任編輯:于建平 主編:王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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