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無證駕駛” 央行將征信替代數據應用納入監管 嚴防資本在征信領域無序擴張
來源:華夏時報
發布時間:2021-10-01 22:55:18
華夏時報(www.svbart.com)記者 劉佳 北京報道
征信業務管理辦法正式出爐。
9月30日,央行官網發布《征信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掇k法》是《征信業管理條例》的配套制度,與《征信機構管理辦法》共同構成征信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記者注意到,《辦法》明確了從事個人征信業務應當依法取得個人征信許可;從事企業征信業務和信用評級業務的應當依法辦理備案。
對征信已突破傳統借貸信息共享范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征信替代數據應用納入監管,并強調從事征信業務需取得合法資質。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還顯示,互聯網平臺開展助貸等相關業務符合征信業務定義的將正式納入監管。
信息采集遵循“最小、必要”原則
《辦法》稱信用信息,是指依法采集、為金融等活動提供服務、用于識別判斷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等三個維度,將符合上述標準的基本信息、借貸信息、其他相關信息,以及基于這些信息的分析評價信息。
在規范征信業務全流程上,《辦法》要包括:信用信息采集應遵循“最小、必要”原則,不得過度采集;采集個人信用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并明確告知信息主體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征信機構要對信息來源、信息質量、信息安全、信息主體授權等進行必要的審查;信息使用者使用信用信息要基于合法、正當的目的,并取得信息主體的明確同意授權,不得濫用等等。
在強調信用信息安全和依法合規跨境使用上,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規定征信機構應當強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明確信息安全負責人、設立專職部門,負責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內部人員信息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安全內控制度,防范信息泄露。
《辦法》允許在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在跨境貿易、投融資等經濟金融活動中依法合規使用信用信息。
對從事個人和企業征信業務的,《辦法》提出,從事個人征信業務的,應當依法取得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機構許可;從事企業征信業務的,應當依法辦理企業征信機構備案;從事信用評級業務的,應當依法辦理信用評級機構備案。
同時《辦法》也明確了征信機構不得從事的活動。
《辦法》強調,金融機構不得與未取得合法征信業務資質的市場機構開展商業合作獲取征信服務。
此外,《辦法》也指出,征信機構對外提供征信產品和服務,應當遵循公平性原則,不得設置不合理的商業條件限制不同的信息使用者使用,不得利用優勢地位提供歧視性或者排他性的產品和服務。
在《辦法》過渡期的安排方面,央行表示,充分考慮互聯網平臺、數據公司等機構與金融機構業務合作模式的調整,對辦法施行前未取得征信業務資質但實質從事征信業務的市場機構給予了一定的業務整改過渡期,過渡期為本辦法施行之日至2023年6月底。
“過渡期內,人民銀行將加強對相關機構的業務指導,分步驟推動實現平穩過渡?!毖胄袕娬{。
將征信替代數據應用納入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在征信管理的邊界上,《辦法》定義的征信管理范疇不涉及非商業合作的信息服務。比如,國家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職責直接向金融機構提供個人或企業信息的,以及汽車經銷商、房產營銷中介等市場機構依法代金融機構收集客戶信息但并不對客戶信息分析處理營利的,不適用本《辦法》。
不過,《辦法》也明確了互聯網平臺開展助貸等相關業務符合征信業務定義的適用該《辦法》。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辦法》對助貸等相關業務針對性十分明顯。
“此前金融機構在放貸的過程中,開展一些助貸業務,是以盈利為目的,對信息保護等方面有一些不合規的行為。此次將相關業務納入征信監管范圍,有利于這部分業務更好符合監管層面的要求,與此同時,監管機構也更容易監測到一些金融信息,從而更好地制定相關貨幣政策?!痹撊耸糠Q。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新技術在征信領域廣泛應用,大量有效“替代數據”被采集、分析和應用于判斷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征信已突破傳統借貸信息共享的范圍。
所謂“替代數據”,即借貸信息以外的用于判斷企業或個人征信的數據。央行曾公開表示,替代數據在現代化征信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是借貸信息的有益補充。市場化的替代數據征信信息互聯互通是當前構建全覆蓋社會征信體系的重要步驟。利用替代數據為金融和經濟活動提供信用管理服務,在本質上屬于征信活動,需要納入征信監管。
“將征信替代數據應用納入監管,并強調從事征信業務需取得合法資質,可有效解決‘無證駕駛’的問題,將原先游離于監管之外的新興征信活動納入法治監管的軌道,促進市場公平,維護國家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比嗣胥y行有關負責人稱。
此外,提及央行對征信業“十四五”時期的發展規劃,上述負責人表示,通過市場化方式深化征信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按照“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的目標,繼續推進征信市場基礎設施建設,擴展信用信息共享覆蓋范圍,構建形成多層次、全方位、寬領域的征信體系。在鞏固和發展好公共征信服務平臺的基礎上,根據市場需要引導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有序發展市場化征信機構,增加多層次征信供給。嚴防資本在征信領域的無序擴張,維護征信供給的公平正義。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冉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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