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的內涵及政策影響
來源:華夏時報
發布時間:2021-10-11 17:50:00
汪濤、鐘揮
“共同富?!币殉蔀榻谝幌盗姓呶募透邔又v話的重要主題。共同富裕意味著什么?政策有何可期?
什么是“共同富?!??
“共同富?!辈⒎侨绿岱?。2012年十八大已經提出,中國要堅持走“共同富裕道路”,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這意味著,較此前多年政府主要倡導的“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政策方向出現了一定調整。2013年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這一改革藍圖明確了實現共同富裕的路徑。這其中包括:提高勞動報酬,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通過稅制改革優化收入分配結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大轉移支付,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縮小地區、城鄉和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稕Q定》還要求通過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并鼓勵慈善捐贈發揮重要作用。2016年的十三五規劃落實了一些具體措施來推進共同富裕這一目標,包括減貧、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覆蓋面、推進個人所得稅和消費稅改革等。
但其重要性在“十四五”規劃出臺之后明顯提升。十九大提出了中國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后到2050年要建成現代化強國的長遠發展規劃。在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在2050年全體人民共同富?!盎緦崿F”,我們認為這意味著隨著國家越發富強,要求社會更加平等、社會福利更為完善。習主席在2021年1月的講話中指出、并在上周再次強調,實現共同富裕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關系黨的“執政基礎”的重大政治問題。不過,高層也反復強調,共同富裕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不是“殺富濟貧”,而是一個循序漸進、分階段實現的目標,并且需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徑?;诖?,“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提出制定促進共同富裕行動綱要,強調了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性,并要求各級政府推出相應的政策措施。
共同富裕的內涵有哪些變與不變?關于共同富裕,政府始終貫徹的整體要求和政策方向是:1)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包括通過資本市場投資;2)增加公共服務供給、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3)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4)優化收入分配結構,包括稅收改革、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及5)發揮“三次分配”作用,即慈善和捐贈?!笆奈濉币巹澲行碌奶岱ㄊ且怀稣诨竟卜展┙o保障中的“主體地位”,而此前的十三五規劃則表示“能由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辦”。不過,政府依然支持私人部門擴大在非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普惠性”服務供給。近期教育(主要是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等公共服務領域的監管也已有所調整,呼應了上述要求。此外,“十四五”規劃指出要遏制以“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獲取收入,比十三五規劃所要求的遏制以“權力、行政壟斷等非市場因素”獲取收入所涉及的范圍更大,這也與最近互聯網平臺公司的監管收緊相呼應。
未來政策有何可期?
按照政府的長期規劃,我們預計未來的改革舉措和政策調整可能包括:支持居民收入增長,增加醫療和教育等領域公共服務供給,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和其他社會福利的覆蓋面,并通過稅收改革和監管調整來優化收入分配,鼓勵企業在推進共同富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等。正如中央財經委員會在8月份會議中所強調的,我們預計這些措施將循序漸進,并將重點放在增加居民收入、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等方面,而非重大收入再分配。事實上,對浙江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指導意見和實施細則與上述思路也非常接近。當然,與十九大提出的總方針相比,相關政策可能存在調整更過快的風險。即便如此,我們預計個稅改革會循序漸進,房產稅也不會很快在全國范圍落地。詳情如下:
居民收入相關政策:支持就業增長仍將是重中之重,這意味著政府應會繼續支持提供大部分就業的私人部門、中小企業和服務業的發展,這也是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的關鍵。此外,政府應會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同時,政府還應會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并逐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和三權分置改革,進一步發展資本市場。政府還表示要宏觀要點2021年08月27日abc3以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能型勞動者、農民工等為重點,不斷提高中等收入群體比重。例如,“十四五”期間政府計劃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7500萬人次,其中農民工參加培訓3000萬人次。
稅制改革:對于個人所得稅而言,目前個稅征收范圍較窄、邊際稅率較高(45%)、實際上具有累退性且個稅收入不足GDP的1.5%(2020年占GDP的1.1%,整體稅收的7.5%),我們認為個稅改革是很有必要的。然而,大幅加稅的個稅改革應會很難推進,個稅改革的步伐應會循序漸進,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改革藍圖在這方面的目標也比較溫和。政府在2018年推進了個稅改革(2018年10月1日生效),將個稅起征點從之前的3500元/月提高到了5000元/月,設立了專項附加扣除,并將工資薪金之外的其他幾種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未來個稅改革的方向可能包括將更多類型的收入歸入應納稅收入(例如,目前對資本利得和股息并不征稅),并增加更多抵扣項(例如育兒相關的稅收抵免),不過我們認為推進步伐可能較為緩慢。
對消費稅而言,煙、成品油、汽車、酒和部分奢侈品構成消費稅收入主要來源。政府的目標是調整征收的范圍和稅率,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征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后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征收,拓展地方收入來源。然而,后一項提案面臨較大挑戰,這意味著稅收將從生產者所在的、通常并不富裕的省份,轉移到消費者集中的、通常較為富裕的省份,這需要合理的政府間收入分配和轉移支付方案。在未來幾年,更多高檔產品及高污染產品可能被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但對總體稅收收入的影響應較為有限。
未來一兩年房地產稅立法步伐有望提速。房地產稅已熱議多年,2011年起上海和重慶已經開展了試點,但全國范圍的房地產稅立法進展甚微。事實上,2020年和2021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都未提及房地產稅,也沒有將其列入今年財政部或全國人大的立法日程。隨著疫情后經濟持續復蘇、政府對實現共同富愈發重視,相關立法進程可能會有所加快。但即便如此,從法律條文起草到人大完成三次審議后最終通過也還需要一定時間。即使立法通過后,我們認為地方政府也會對房地產稅稅率和覆蓋面有一定自主權,因此其直接影響也可能較為有限。鑒于國內自有住房比例高達90%以上,房地產稅出臺后,可能大多數人屬于免征范圍、無需繳納稅款。不過,在未來一兩年,房地產稅試點可能在更多城市鋪開。除房地產稅外,政府還可能著手增加土地供應,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從而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
公共服務供給:最近政府已收緊了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監管,以減少在這些領域追求利潤最大化的行為。未來政府還可能會繼續出臺類似措施,來降低公共服務成本、提高公平性。同時,為了讓更多人能更公平地享受公共服務,政府計劃增加由國家提供的公共服務,包括基礎教育(擴建或新建幼兒園、中小學和職業高中)、托育和養老(大量增加此類設施、機構和服務)、基本醫療保?。ńㄔO區域公共醫療中心,加強傳染病預防控制、醫學研究)、體育和文化(建設更多體育公園、健身設施和文化中心)和其他社區服務(發展社區服務平臺,增加社區工作者)。部分此類建設可能歸入城市發展或基建項目。
社會保障和保險:提高社會保障水平被視為實現共同富裕的核心要務之一。政府計劃在未來幾年內進一步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從91%提高到95%,包括更多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此外,政府還將進一步完善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鹬贫?,力爭到2025年基本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使其更加便捷地跨省轉移接續。政府還將鼓勵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提高商業保險保障能力。
三次分配:所謂"第三次分配"是指慈善捐贈和公益事業。政府明確倡導企業和個人進行慈善活動和捐贈,相比其他國家,中國在這方面相對落后(根據《哈佛商業評論》,《財富》全球500強企業每年將利潤總額的1.8%用于企業社會責任支出)。我們認為,政府更有可能通過提倡引導和稅收激勵等方式鼓勵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但不會像印度在2013年那樣出臺強制性要求。另外,雖然政府表示將"考慮研究征收遺產稅",但我們認為,在未來幾年內快速落地的可能性不大。
對經濟的潛在影響
長期來看,共同富裕相關政策可能會對經濟產生重大影響,包括:促進經濟向消費再平衡。過去十年來,中國的經濟再平衡進展緩慢,最近停滯不前。支持就業和勞動報酬增長的相關政策應有利于提振消費,完善社會保障也有助于降低預防性儲蓄。增加公共服務,特別是農村地區的公共服務,應能直接拉動更多服務消費,而收入分配更加公平也有助于降低整體居民儲蓄率。另一方面,實際繳稅提高(更嚴格地執行征收措施、或擴大應納稅收入)以及加強服務領域監管可能會抑制部分投資。對增長的凈影響難以衡量,這取決于各項政策的實際執行情況。
部分行業動能調整。在消費方面,共同富裕相關政策有望促進必需品和部分非必需品的消費,但可能會抑制高檔奢侈品消費的增長。在服務方面,居民在公共服務上的消費或將增加,但私人部門提供的相關服務或將承壓。在投資方面,由于私人部門在某些服務領域面臨更嚴格的監管,可能會尋求其他領域,比如科技、可再生能源或先進制造業等政府鼓勵的行業,或者海外的投資機會。同時,公共服務領域的投資可能會增加,而在傳統基建和建設領域的投資力度可能會小幅減弱。
居民和政府部門的財務狀況或發生改變。由于政府力求保持房價穩定、并防止房地產投資過熱,居民可能會更多通過投資公募基金或保險等長期金融資產來積累財富。此外,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的挑戰日益加劇,政府在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支出負擔可能加重。這或令地方政府整體債務繼續受到較為嚴格的管控,削減政府其他領域的投資,部分國企需要引進社會資本,或劃轉更多國有資本以補充社會保險。
(作者汪濤為瑞銀亞洲經濟研究主管、首席中國經濟學家;作者鐘揮為瑞銀證券經濟學家)
責任編輯:方鳳嬌 主編:程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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